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24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呼教办字[2022]3 号)、《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呼教通字[2024]6号 )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民同招”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巩固和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和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学”新城,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优质公平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新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五) 坚持划片招生,保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