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湾区公立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附幼儿园链接)
一、招生对象
托班:2021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小班: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大班由各幼儿园自主招生(针对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批次详见幼儿园公布的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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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9:00至5月31日21:00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登记均为有效报名,请错峰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每位幼儿限报一所公办幼儿园。
2.2024年龙湾区幼儿园秋季招生通过《温州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由适龄幼儿家长登录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浙里办APP”报名,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审核
家长填报信息后,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比对,线上材料通过审核的不再进行线下确认,线上材料无法通过审核的,家长须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材料到报名幼儿园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和需提供材料由幼儿园根据线上审核情况通知家长)。
五、照顾对象
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
(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二)省、市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区委区政府认定的A-F1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市“两型”企业、五星企业及产业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高管的子女。
(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的医务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地就学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异地就学办学》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四)区级及以上“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或骨干班主任子女。
(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照顾对象于6月2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龙湾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照顾对象的意愿和其子女入园方便的原则统筹安排。
六、招生录取
幼儿园拟录取招生对象,由录取幼儿园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家长,时间约为6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