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报名指引(对象+入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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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至2024年5月22日18时
申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由横琴合作区民生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仅对小学阶段开放)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类别及资料清单
备注:1.公办中小学校新生招生排序适用序号 1-10;
2.公办小学插班排序适用序号 1-9(视学位情况录取);
3.公办中学插班排序使用序号 1-5(原则上向户籍类开放,视学位情况录取);
4.学生迁入横琴合作区户籍的登记时间在报名截止日期(5月22日)后的,视剩余学位情况再做部署。
一、基本原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 号)等文件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执行:
(一)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报读横琴合作区公办中小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原则上按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由教育部门统筹,优先于其他横琴合作区户籍类别学生安排公办学位。
二、区域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指区域范围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横琴一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横琴子期中学);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横琴一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伯牙小学(以下简称:横琴伯牙小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小学(以下简称:横琴子期小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颂琴小学(以下简称:横琴颂琴小学);颂琴小学位于中冶逸璟公馆小区旁,为 2024 年 9 月横琴合作区新投入使用的公办小学,开放一至六年级招生。横琴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哈罗礼德学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发容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