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华定向培养医学生招生计划
医学生定向培养即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一、招生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学生。特别说明:学生仅可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定向培养名额。
二、就业方向:
县域医共体,未建设县域医共体的山区海岛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未建设县域医共体县(市、区)的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
定向培养的医学生须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符合条件可入事业编制。
定向培养医学生可获得学费补助。
三、2024年招生计划(全市153名)
本科127名(临床医学43名、中医学18名、口腔医学6名、预防医学1名、儿科学10名、护理学5名、医学影像学22名、麻醉学14名、精神医学6名、中医康复学2名)
专科26名(临床医学24名、针灸推拿2名)
具体如下:
四、招生与招录流程
01、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录取办法,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专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02、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 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0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
未尽事宜可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如下:
金东区 82176858
兰溪市 88138123
东阳市 86655803
义乌市 85258121
永康市 87101401
浦江县 89386917
武义县 89072799
磐安县 846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