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
1.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202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2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2.按照各县(市、区)各专业招生计划,对面试合格、艺体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南通中考总分的80%,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南通中考总分的75%。
3.在录取中若出现同专业中考成绩同分情况: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再同分,按中考成绩的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