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蓬江区中心城区民办小学报名指南
一、招生条件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号)以及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门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的通知》(江教基〔2023〕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4年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蓬江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蓬江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F.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其他县(市、区),父(母)在蓬江区2023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本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G.在蓬江区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江门市各市(区)符合上述ABCDG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要求,通过蓬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学生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招生辖区划分
中心城区: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的生源,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滨江新区范围包括滨江社区、新昌社区、华安社区、华盛社区、园山湖社区、石头村、石滘村。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范围包括山畔雅苑、御景豪苑、福泉新邨、联发悦澜山(悦澜雅居)、碧辉园、灏景园、中梁旭辉壹号院(雅滨园)、龙光龙湖(御海阳光花园)、合生帝景花园、碧桂园珑悦府、大观华府。】
招生辖区也就是说,中心城区的区直学校,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就读中心城区的区直学校要按照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时间、入口、流程来办理。
注意:招生辖区划分≠学区划片(学区划片预计要6月公布)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每日23: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五、报名入口
2024年民办学校报名与公办学校报名采用同一端口,家长可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学校。中心城区的生源报名链接如下:
民办小学报名入口:2024年蓬江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平台
六、报名流程
1.家长根据适龄儿童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区域,凭适龄儿童的个人证件号码在报名系统中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完成后,将进入公办学校报读确认页面,如需同时报读公办和民办学校,请选择“是”;如只需要报读民办学校,不需要报读公办学校,请选择“否”。点击下一步,进入民办学校志愿填写页面,家长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如选择“是”则可以选拟报读的民办学校,选择后可按“保存”。
3.资料保存成功后,可进入资料核对页面,如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完成报名手续。没有填写民办学校志愿就直接保存的,视为无需报读民办学校。没有按“确认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信息不能修改。
4.家长报名成功将获取一个报名号(可自行打印报名存根,显示报名号和相关资料内容),报名号仅作为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5.资料核查在5月底完成,审核通过的家长无需现场审核。若个别学生需进一步现场核查报名资料的,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登录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家长需持学生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进行现场审核。
5.家长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报名进度查询”,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可打印报名回执。如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请持学生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社保证明等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提出复核申请并办理现场核验手续。
七、报名材料
附件1: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对象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 | 备注 |
1 | 在蓬江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2 | 在蓬江区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 | |||
3 | 在蓬江区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
⑵在职消防人员证明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应急部门相关证明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4 | 父(母) 在蓬江区购房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父或母为户主的,则不需要此材料)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
5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6 | 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3年以上(含3年)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适用于初中新生报名入学要求。2021年起,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居民在蓬江区居住证明只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3)居住证明 | 江门市以外: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居住3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居住证》; |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1年9月1日,且到2024年5月31日依然生效。 或者父(母)在蓬江区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用人单位在蓬江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近三年(从2021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的缴费记录 | |||
7 | 在蓬江区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居民的适龄子女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境外人士: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为监护人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
②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其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 ||||
8 | 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持有至少在2023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4年2月29日仍有效的居住证)。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⑷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此材料由相关部门核实,家长不需提供) | |||
9 | 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的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报名对象页;④父母页 | 适用于小学报名入学要求。2021年起,江门市下属县市户籍居民在蓬江区居住证明只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 |||
⑶社保缴费清单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至少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或以上缴费记录。(此材料由相关部门核实,家长不需提供) | |||
(4)居住证明 | 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报名对象父(母)须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3年9月1日,且到2024年2月29日依然生效。 或者父(母)在蓬江区共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产权为父(母)且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
说明:
1.不接受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入读小学。
2.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6.2023年10月份以后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附件2 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 |
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报名对象出生证明、DNA亲子鉴定报告或当地户政出具的关系证明之一。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回执的适龄儿童,不需到现场再报名。没确认的需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现场进行报名。②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必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③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
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八、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可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直民办学校、蓬江区内民办学校、蓬江区外民办学校,其中蓬江区外民办学校志愿不超过1个。
2.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若报名志愿一致的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未同时被同一学校录取的,注册前可向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申请调剂入读同一学校,报名所报志愿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3.符合直升本校初中条件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名单,将在其所属的民办学校内进行公示。家长在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时,应当核对是否已注明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就读的民办学校进行更正。
4.报名结束后,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优先录取本区生源或优先面向本区生源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招生中同时被多校录取的,家长或学生到选定的学校注册后,该学生不能再参加补录和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