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在普湾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石河街道泰海路33号和178号。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船舶工程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应用韩语、数字媒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专业在南关岭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东街6号。
●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和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在夏家河子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3.办学类型:公办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66.1万平方米(约合99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58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010.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633.8元;纸质图书110.2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4.6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就读住宿共有三个校区:夏家河子校区、普湾校区、南关岭校区;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至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只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中学费标准,住宿费为500元—1000元/人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a.校长奖学金(8000元/人/年)
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
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e.职业技能奖学金
f.创新奖学金
g.励志奖学金(600元/人/年)
h.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年)
E.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F.企业设立的奖学金
(2)助学方式
经学校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600元/人/年)
B.学校助学金(1000元/人/年)
C.伙食补助(2000元/人/年)
D.勤工助学
E.重大变故补助
F.学费减免
G.校内助学借款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后不合格的新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24年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录取原则。
对采用“3+1+2”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均可。再选科目不提要求。
对采用“3+3”模式的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2024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无文理分科(“3+3”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邮 编:116035
电 话:0411-86402285、0411-62614344
传 真:0411-62614344
网 址:https://zsb.dlvtc.edu.cn
邮 箱:zsjy@dlv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