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小学一年级: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市区初一: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3)依据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