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开发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对象为开发区户籍生。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2.报名登记系统:“开发区公办学位申请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zshjjy.com)。
3.报名登记要求:
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
⑵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开发区的转学插班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申请入学方式,每位学生只能以一种申请方式进行登记(即“按户籍地申请入学”或“按房产地申请入学”)。
⑶登记时须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
(二)信息审核
根据“开发区公办学位申请登记系统”家长上传的资料进行信息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开发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
(三)学位分配
符合开发区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条件的学生,在公办学校有学位可供插班生入读时方给予安排。如学位能满足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入学需求时,原则上按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招录;如片区内符合入读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可供学位数,将根据学生入户时间等因素进行统筹安排,若不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
(四)入学注册
入学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
(五)信息补报
开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报名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至8月20日登录“开发区公办学位申请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现提交的信息(材料)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2.招生信息将主要通过“火炬教育信息网”网站发布,请家长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确保手机畅通,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凡是符合公办学校插班生招生条件,且有需求入读开发区公办学校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及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位。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需提前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位将不予保留。
4.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办学位不接受择校申请。
四、咨询监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区招生办公室设立服务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32室;咨询电话: 89873809、89873825,监督电话:8559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