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河南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有编制吗?
答:有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河南省公费师范生相关待遇一览
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待遇
(一)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二)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我省普通专升本。报名前须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县、市任教不少于6年,其间不得办理解约)后,可保留公费师范生身份至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就读硕士研究生或专升本期间,不享受公费教育经费补助。
(三)具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定向县、市任教不少于6年,其间不得办理解约)后,可进行推免。
(四)公费师范生在培养期、任教后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成人专升本。
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待遇
(一)公费师范生毕业时通过培养高校职业能力测试的,可免试认定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三)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小学、教学点任教;“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学前教育”专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任教。
地方公费师范生任教后待遇
(一)培养高校负责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指导;定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岗位、办理派遣、履约管理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政策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二)定向县(市)要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对到乡村中小学、教学点任教的公费师范生,要积极出台地方配套政策,为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安全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公费师范生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河南省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成长和终身发展。
(四)各地在评先、表彰、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扎根乡村的公费师范生。积极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长期从教的优秀公费师范生出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