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插班受理对象
具有大涌户籍及全国学籍,但未在大涌镇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5月23日-7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地点
大涌镇政府5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中山市德政路33号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学生大涌镇户口簿(1.户主页+学生页;2.户主页+家长)原件及复印件。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卡并加盖公章(现就读学校打印全国学籍平台“学生基本信息”栏) 。
(3)住房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住户证明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均可打印)。
(4)如申请的学校,有兄弟姐妹在该所学校就读,请提供兄弟姐妹学籍证明(向现就读学校申请打印)。
(5)若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
广东省中山市励志路与河边街交叉口西北50米
三、材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
(一)将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涉及的户籍、房产信息将通过相关负责部门核查,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当事人的不实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二)对审核无误的报名材料,将根据公办学校目前相应年级实际空余学位,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三)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空余学位数时,按“入户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四)对没有按要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大涌户籍生,按该学生的监护人自动放弃孩子入读公办学位处理。
四、公办学校学区
学区对照(大涌镇2024学年转学插班生学区划分)
五、其他事项
(一)学位安排次序:按照迁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因学位不够,未安排到学位的学生请在2025年秋季再申请。
(二)安排结果通知:转学插班资格审核结束后,录取学校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0日通知插班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录取结果。法定监护人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并带齐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处理,本学年不再安排。
(三)重要提醒:因公办学位紧张,已取得镇内公办学位的学生不作镇内调整。
(四)咨询电话:0760一8712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