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材料
高新区公办入学报名材料:
(一)户籍资料。所有报名学生均需在报名时上传户口簿资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地址栏页)、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学生户籍地址以本次报名截止日期(即2024年5月22日前)为准。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上传学生出生证明。
(二)证明材料。下列类型学生在报名时,除上传户籍资料外,还需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证明材料:
1.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类;
2.高新区政策性照顾类;
3.市内跨区入读的;
4.港澳籍人员子女;
5.学历参与积分的;
6.职业资格参与积分的;
7.有积分加分材料的。
第1类学生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1;
第2类学生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2;
第3-7类学生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内容见附件3。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区(含行政区、经济功能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细则,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禁止组织笔试、面试入学,继续执行按学区就近入学的要求。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高新区户籍学生,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父母自有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本区内房户分离的,以持有自有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