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录取平台、统一录取时间,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平台”维护等工作;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含技工院校)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