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插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现有在校生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
(2)学校转入年级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年级人数。
(3)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起始年级招生入读条件()。
【拓展】
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要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学校要对学生入学情况、学籍异动情况及辍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未到校学生去向,并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劝返复学情况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无故旷课达到1周,期间学校多次联系要求复学,仍无效果的视为疑似辍学学生,学校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收到学校报告情况后立即开展劝返工作,如1周内无法劝返,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委会(社区)报告后,联合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