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邛崃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方法)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邛崃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邛崃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粘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到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于5月6日至5月11日9:00-17:00携带以下材料,到邛崃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在邛崃市的申请者,且网络填报为“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居住地在邛崃市的申请者,且网络填报为“居住所在地”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驻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原件。师范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网上填报时,务必认真阅读《申请人注意事项》,按规定程序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按成都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要求办理。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咨询电话:028-8876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