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安排
各公办学校其他年级的学位也持续紧张,原则上不受理镇内公办学校学生相互转学的申请。若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户口已迁入港口且需入读港口镇公办学校的,可于2024年6月15日至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到兴港中路168号港口镇人民政府108室递交资料并填表申请,港口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当统筹后学位仍无法安排的,可在下一学年再次提出转学申请。
附插班申请所需资料
一、学生的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请将户口簿首页(户口地址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若学生户口属集体户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学生全国学籍个人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学校公章)。
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有需要的家长提前做好预判和准备工作。
二、鉴于人口流动等动态因素,本预警提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等依据,仅供参考。请广大学生家长充分了解预警提示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2024年招生政策及积分入学指标可能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港口镇实际作相应调整,具体以日后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请家长密切留意“港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权威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760-884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