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控制班额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三)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涌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大涌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5条)。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规划
(一)小学736人
(二)初中572人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公办小学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分配办法见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6条)。
(二)公办初中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幼儿园、就读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大涌镇为拟就读镇、招生对象为随迁人员子女。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大涌镇公办学校及镇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大涌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范围的,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为必填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镇教育部门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详情查看本方案第六部分相关说明第2条)。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镇教育部门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由镇教育部门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二)兴涌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社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出生证等材料。2.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住房证明(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四)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
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五)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1.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意一项)。2.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需显示房产地址,在可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3.缴交社保证明(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1年大涌社保证明)。
(六)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2024年大涌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上交。经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验核,于8月初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学位安排原则:1.各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生安排后,其空余学位用于安排积分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
2.按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排学位(每生填报1个志愿)。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七、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第二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规划
(一)民办小学(旗风学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班,招生计划数300人(大涌镇属地招生计划18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120人)。
(二)民办初中(旗风学校)2024年初中一年级招4个班,招生计划数200人(本校对口直升本校计划120人,面向全市招生计划80人)。
注:该校是九年一贯制非寄宿制学校,大涌周边镇区才有校车接送。
三、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街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31日9时至6月14日18时到大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地址:卓山中学北门侧(原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咨询电话:18028378404, 联系人: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民办学校招生简章)。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为本校直升和属地志愿,政府购买学位是由政府安排的,不作志愿填报。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时需认真阅读相关旗风学校招生简章)。
4.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教育部门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教育部门重新核定。对录取情况有疑问的,可咨询镇教育部门。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民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该民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被民办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如补录不成功,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镇教育部门及时审核,指导学校做好补录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四、招生相关说明
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五、招生咨询
大涌镇招生咨询电话:0760-87122336;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亲子关系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