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可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选一所学校报名:
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要求等信息,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1所,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现场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工作。
现场审核材料:
小学报名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等材料;
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
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等材料。
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学籍卡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资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小学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婴儿出生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初中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学籍卡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在苏州市区无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要求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申请积分入学。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
小学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婴儿出生证原件;④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
初中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关系材料;④子女学籍卡。
录取
民办学校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方式,当该类报名人数未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该类报名人数超过该类招生计划的,所有该类报名人员全部实行该类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双(多)胞胎子女填报的学校和计划类别一致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将双(多)胞胎子女作为一个摇号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含在各校分类招生计划内),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不申请,双(多)胞胎子女按照一人一号规则,分别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