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市参加中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可以报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在我市应届初三毕业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3.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和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
(1)学籍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
(2)居住证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社保方面
截至2024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3年(含)以上;
(4)职业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以及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专业。2025年起,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在以上限制条件的基础上,同时不能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外国语学校)、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
2.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专业;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下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招生吸引力。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