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计生家庭考生优惠加分资格认定须知
一、优惠对象及政策
享受优惠加10分的计生家庭考生指2024年参加中考且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
二、办理流程及时间
(一)办理流程
从2024年开始,“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优惠对象将实行线下、线上两种方式(由家长任选一种)办理,线下、线上详见办理流程及操作指南。
(二)申报时间
线下申报时间为3月11日-4月25日,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15日-4月30日。
三、加分条件
申请人为本年度参加中考的考生,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范围内的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
有以下情况的不享受加分:
1.申请人父、母及申请人本人有一个为非江西省户籍的不予加分;
2.申请人父、母及申请人本人有一个是非农户口的不予加分;
3.申请人父母离婚后有一方再生育子女的不予加分;
4.申请人属非婚生育的子女不予加分;
5.申请人为非法抱养的子女不予加分;
6.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四、申请材料
(一)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
1.考生父母结婚材料(须上传考生父母的结婚证照片,若原件遗失,则须上传所在的村居委会和所在户籍的乡镇出具的证明;若考生父母离婚,须上传离婚证明;若考生父母再婚,须上传考生父、母再婚证明及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再婚后无子女的证明);
2.考生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不再生育合同的证明材料(若原件遗失,则须到所在户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岗打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所在的村居委会和所在户籍的乡镇出具的证明);
3.考生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4.父亲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5.母亲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若户口本上对城区户别有不确定的,须上传户籍所在地出具的3人的常住人口详细表;
6.若考生父母死亡,上传考生父母死亡的相关证明。
(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
1.考生父母结婚材料(须上传考生父母的结婚证照片,若原件遗失,则须上传所在的村居委会和所在户籍的乡镇出具的证明;若考生父母离婚,须上传离婚证明;若考生父母再婚,须上传考生父、母再婚证明及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出具的再婚后无子女的证明);
2.考生父母二女结扎证明或不再生育合同的证明材料(若原件遗失,则须上传所在的村居委会和所在户籍的乡镇出具的证明);
3.考生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4.父亲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5.母亲本人户籍均为江西省农村户籍户口的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照片及本人户口信息页);
若户口本上对城区户别有不确定的,须上传户籍所在地出具的3人的常住人口详细表;
6.若考生父母死亡,上传考生父母死亡的相关证明。
五、线上办理流程
1.考生或家长在“赣服通”中点击“赣州中考加分服务”进入申报页面;
2.点击需要加分的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
3.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计生家庭类由各县(市、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计生协审核;
5.审核完成后,考生学籍所在县(市、区)按要求进行公示(学校同时公示);
6.县(市、区)5月2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部门受理加分。
六、办理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在办理页面中的“查看我的办件”查询查看详细办理进度。5月底前,县(市、区)教育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学校同时公示)。
七、其它事项
1.请各位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时,认真阅读加分条件及申报要求,熟知相关政策,切勿听信谣言,谨防诈骗;
2.教育、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将联合核验相关资料,请各位申请人在申请时,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和指南】
初中学考(中考)考生优惠加分资格认定办事指南详见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官微《中招指南》网址:http://edu.ganzhou.gov.cn/gzsjyj/c117313/202307/c2c307c8622440708811773a2b4350ed.shtml
➤初中学考(中考)考生优惠加分资格认定(计生家庭类)线上办理操作指南:
一、申请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二、申请地址: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点击进入“赣服通”→搜索栏搜索“赣州市中考加分”。
如图所示:
图源:赣州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