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定于6月15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 月15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 月16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合格证明),证书上的错误信息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