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初中招生办法
(一)寻乌二中(初中部)、文峰中小学(初中部)、寻乌三中初一新生招生
1.招生对象县城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县城小学毕业生。
2.学区划分范围
(1)文峰中小学初中部学区:滨河西路以西→东江源大桥西端→东江源大道(县行政中心)、金碧豪庭(含)以北→肖木坑安置区(含)、公租房(含)以东;滨河西路以西→长举大桥西端→长举大道以南→向阳大道以东;皇冠名苑、国际公馆和书香华府小区。文峰乡长布村、大路村、长岭村、杨梅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文峰中小学初中部就读。
(2)寻乌二中初中部学区:林业大桥以北(除文峰中小学初中部学区范围)的县城区域。
(3)寻乌三中学区:以林业大桥为界的东南片区,含君子坝、丰源佳苑小区、石圳村、中正广场小区、小水村、水榭花都小区、易地扶贫搬迁河岭安置区、石排工业园区。文峰乡黄坳村、河岭村、石排村、上甲村、田背村、岗背村、双坪村、图合村、小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及未被其他县城公办初中录取的县城小学毕业生。
3.招生程序具体
招生程序以各校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公告中预报名时间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入学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按招生类别顺序招生,当某一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确定确定入学。
(二)寻乌中学初一新生招生
寻乌中学(初中部)按“文峰乡长举村、新罗村、东团村、长溪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相关政策免摇号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有空余学位前提下,通过随机派位确定的长宁镇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小学毕业生和相关政策规定参照长宁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先后顺序招生。
1.招生对象
第一类:文峰乡长举村、新罗村、东团村、长溪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相关政策免摇号入读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类:有空余学位前提下,通过随机派位确定的长宁镇户籍(需上一年12月31日前落户)小学毕业生和相关政策规定参照长宁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程序具体
招生程序以学校发布的公告为准,未按公告中预报名时间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学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则进行随机派位确定入学,未中签的学生则自行到户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就读。
当免摇号入学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下列批次进行录取:
①文峰乡长举村、新罗村、东团村、长溪村户籍小学毕业生;特定时间内新购买新东新区商品房业主子女;石桥坑安置点安置的太湖水库及“两个半村”(即饮用水源保护区三标乡东江源村、图岭村和长安村部分村小组)移民户子女;本校教师子女、县级教学名师子女;引进的高层次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的法人、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②现役军人子女;在编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非寻乌籍教师子女;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子女。
第①批次录取后,若第②批次的预报名人数超出学位剩余额,则通过随机派位确定人选。
3.其他事项
政策优待类人员子女(除本校教师子女、太湖移民和“两个半村”移民子女)依据居住地申请到寻乌中学就读时,其居住地范围特指以下小区:广寻云府、上尚城、九州国际、香悦春天、皇冠名苑、国际公馆、嘉福誉府、祥光·书香华府。
(三)博豪中学(民办)初一新生招生
1.招生对象
全县小学毕业生。
2.招生人数
根据县教科体局批准的当年招生计划数内招生,超出招生计划则通过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学生。
3.招生要求
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愿原则,由学校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提前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测试、“密考”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