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专升本录取规则
(一)免试考生
免试考生提前录取。免试考生按照“先志愿、后录取”模式,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获奖免试考生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高校依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综合考生志愿、服役期间表现(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参战、服役年限等设为优先录取条件)、在校期间成绩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得以简单的考试方法确定录取结果。
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二)统一考试考生
统一考试考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院校须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1.投档
达到艺术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并参加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全部投档。
统一考试考生录取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按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考生符合投档高校和专业录取条件的,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出现同分情况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投档。
2.录取
(1)达到艺术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内蒙古艺术学院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2)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
(4)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5)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要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