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科目考试
1.科目设置
学业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由学生初一、初二、初三阶段的学期过程性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物理和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文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2.时间安排
文化科目考试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考试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物理和化学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10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3.各科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均为150分,其中英语闭卷笔试部分为120分,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部分为30分(免试、减试生按照闭卷笔试成绩同比例给分);物理和化学总分为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总分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为60分,其中过程性测试30分,中考成绩30分。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总分为60分,其中生物30分,地理30分。学业科目考试总分值为820分。
招生录取要求
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各地招考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审批程序,严禁无计划招生、无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录取。公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在属地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提出申请并经南通市教育局同意后,根据招生计划在市域范围内招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对本校的招生录取,须统一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要求。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和自主招收特长生,须首先按招生学校对综合素质的等级要求确定候选推荐生、特长生名单,然后按规范程序进行推荐和招生。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热点普通高中推荐生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A级,其余指标不低于B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中至少有两项达到B级,其余指标不低于C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与招生学校特色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的等级为A,其余项目的等级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要求。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必备条件为:①、②两项指标达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项指标至少有三项不低于C级。普高和职校招生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另行提出相应的录取等级要求。
》》2024南通中考招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