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本市市区内持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 6 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三)报名地点
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到辖区相应的民办学校报名。
(四)时间安排
7月6日、7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现场报名、审核材料;如不超过招生计划则7月中旬发入学通知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于7月中旬进行摇号随机派位。7月下旬,派位成功的学生到所报名民办小学办理学位确认手续,录取完成。
(五)报名录取流程与原则
1.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小学时,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理性慎重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且只限报1所。
2.卓立实验学校、半岛卓立小学、卓立苹果园学校、南宁北附实验学校承担接收地段生责任,应优先录取完符合条件的地段生源,剩余学位才能面向社会招生。
3.南宁市户籍学生如已获民办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民办学校资格要求回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由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