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秦淮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教育百科2024-08-11 12:15:11未知

2024年南京秦淮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报名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秦淮区公办小学就读,该子女需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秦淮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4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出生证等证件。

  报名地点

  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如下:

  日程安排

  暂住在秦淮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暂住地所属辖区街道的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若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本文标签: ,监护人  ,子女  ,秦淮  ,或其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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