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进区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武办发〔2019〕116号)文件精神,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促进武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试点工作。
一、报考对象
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国际分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自愿报考以下1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
3、相貌端庄,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三、试点名额与推荐程序
1、试点名额共50名,其中男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各若干名。高中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取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2、三所试点高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推荐质量,指导符合条件并愿意填报上述1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的考生填写志愿表。
3、考生被录取后,学校指导已被上述1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录取的考生,填写《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表》一式三份,以学校为单位将推荐表、《常州市武进区2024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推荐汇总表》送交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
4、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三所试点高中的推荐人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区教育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选拔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
四、就业办法
学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对当年毕业符合就业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通过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或武进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方式择优录用(事业编制)。通过公开招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武进区教育局下属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方式安排就业(非事业编制)。按此办法均未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取消安排就业资格。
五、有关说明
1、高考录取并经确认后,由区教育局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被录取者承诺毕业后在本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应不少于6年,未按协议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并缴纳违约金。鼓励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本科毕业后可参加研究生考试,所读研究生专业方向应与本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3、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每学期考核合格,方能按就业办法考核安排就业。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奖学金资格及择优就业资格自动取消。
4、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对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可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其中,助学金于大学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被录用为武进区编制教师后发放2万元,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再发2万元;奖学金于入职后按照在大学期间的综合成绩的获奖情况进行发放,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院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奖励5000元左右,最高总计不超过2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8630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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