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工作日内。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学龄儿童、少年及家长,区教委和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7月1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结果查询确认
7月15日前,学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招生批次
第一批。7月1日前,各学校招收符合“三对口”、“农村户籍”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及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第二批。7月8日前,区教委组织学校对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的“两对口或随迁子女”自主进行摇号录取,学校开展摇号并招收摇中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未被录取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第三批。7月10日前,各学校招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未被摇号录取的“两对口”学龄儿童、少年或随迁子女入学。
第四批。8月31日前,各学校现场招收线下遗留问题的学龄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