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射洪坝、东溪街道入学流程2024(划片+流程)
总体原则
坚持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在射洪坝和东溪街道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原则;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招生学校及对象
一、招生学校
01
城区招生学校
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小学、简阳市射洪坝筒车小学、简阳市射洪坝水东小学、简阳市东溪小学、简阳市射洪坝解放学校、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初级中学、简阳中学(河东校区)、简阳市东溪初级中学。
02
农村招生学校
简阳市东溪江南小学、简阳市射洪坝新合学校
二、招生对象
1.小学: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4年小学毕业生。
农村学校招收户籍在东溪街道的双河社区、万古社区、尖山社区、江南社区和户籍在射洪坝街道的新合社区、裕民村和长顺村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城区学校按照招生对象的户籍,共分为以下8个类别
学位安排方法
一、城区小学学位安排
城区小学分二批次安排学位。
(一)第一批次优先安排1-4类对象。
1、2、3、4类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安排其学位;第5类按政策安排学位。本批次第1、2、3、4类招生对象,如划入相应学校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第一批次对象按以下划片范围入学:
特别提示
法定监护人居住在雄州大道以西、印鳌路至树德路之间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小学或简阳市射洪坝解放学校入学。
(二)第二批次学位安排办法:
第一批次安排后,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安排第6、7类对象。此批次采取志愿申报的方式安排学位,监护人居住在射洪坝街道的从射洪坝街道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申报,如志愿学校学位不够,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未安排到学位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简阳市东溪小学;监护人居住在东溪街道的安排到简阳市东溪小学。
特别提示
1.适龄儿童(幼升小)属简阳市射洪坝新合学校、简阳市东溪江南小学招生对象,其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坝、东溪街道城市建成区内务工经商且租住在射洪坝、东溪街道城区,并满足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安排在简阳市东溪小学就读。
2.适龄儿童(幼升小)为射洪坝、东溪街道之外的户籍(含简阳市外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坝、东溪街道城市建成区内租住房的,并满足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统筹在简城街道所辖的城区学校安排学位。
二、城区初中学位安排
城区初中按照招生对象的8个类别分批次依次安排学位。
(一)第一批次学位安排办法:
特别提示
1.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射洪坝街道行政区域内但未在射洪坝街道学校就读的1-4类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报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初级中学、简阳中学(河东校区)、简阳市射洪坝解放学校、简阳市东溪初级中学其中一所学校。如申报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则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未安排到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2.第5类小学毕业生按政策安排学位。
(二)第二批次学位安排办法:
第二批次统筹安排剩余的6-8类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采用志愿申报的方式,在有剩余学位的简阳市射洪坝解放学校、简阳市射洪坝第一初级中学、简阳中学(河东校区)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报。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农村学校学位安排
四、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家庭学位安排
(一)第1-8类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需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学位的,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小学5月6日-5月17日,初中4月22日-4月26日)申请捆绑。
(二)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5月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5月31日公布多子女家庭就读同一学校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
法定监护人居住在射洪坝街道城市建成区的首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全产权住房认定为居住地,没有全产权住房的,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认定为居住地,没有前三种住房的,以农村宅基地建房认定为居住地,上述四类住房都没有的方能以租住房认定为居住地。
入学日程安排
一、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及资料审核
(1)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申请人不会网上操作的,可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射洪坝街道招生服务点(简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进行现场指导后上传资料。4月10日-5月15日,线上审核未通过,提示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补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射洪坝街道招生服务点(简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进行现场审核后上传资料。
(2)4月10日-5月15日工作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线上审核。
二、小升初信息采集及资料审核
(1)4月22日-4月26日,小学毕业生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核对。回蓉生(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简阳市就读初中的简阳市户籍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
(2)6月1日-6月2日,本方案第“1、2、3、4”类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按照招生的区域到划片学校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核。
三、本地户籍小一新生信息采集及资料审核
(1)信息采集。
5月6日-5月17日,本方案第“1、2、3、4”类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2)资格审核。
5月20日-5月23日,第“1、2、3、4”类适龄儿童监护人,若网上审核未通过的按照招生的区域到划片学校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四、优抚对象子女(第5类对象)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简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简阳市2024年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办理指南》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按相关政策安排学位。
五、简阳市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第6类对象)
法定监护人在4月30日前到所在镇(街道)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各镇(街道)政府审核通过后函告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复核通过后根据学位统筹安排;东溪和射洪坝街道拆迁项目未安置人员子女,经射洪坝招生服务点报市教育局复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六、第“1、2、3、4、7、8”类对象资格复核
6月9日-6月12日,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对各校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七、公布第“1、2、3、4、7、8”类对象资料复核结果
6月14日,划片学校在校门口公告“1、2、3、4”四类复核结果;6月18日在简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公告“6、7、8”两类入学对象资料复核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城区学校不得安排学位。
八、公布招生计划
6月16日,公布公办小学招生计划。7月2日,公布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九、公布第“1、2、3、4”类对象入学结果
6月17日,划片学校在校门口公告小一学位安排结果;7月4日,划片学校在校门口公告初一学位安排结果。
十、学位确认
6月24日-6月25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7月5日-7月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确认。
十一、公布拆迁项目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7月5日,公示第“6、7、8”类对象的学位安排结果。
十二、办理入学
8月31日小一新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初中7月12日-7月13日,各学校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特别提示
射洪坝新合学校和东溪江南小学,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开展招生工作。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小学招生划片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