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流程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
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各批次时间和认定范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4月7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三)第三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