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安排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等3个科目的分值均为150分;物理分值为90分,化学分值为60分,分别按照卷面得分(满分均为100分)的90%和60%计,均单科计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体育与健康分值仍为60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仍采用等级评价,不公布考试分数。考试科目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结果表达方式,按往年办法执行。
(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13日—15日进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表:
(二)其它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测试方案另文下发;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以上科目考试考查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