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积分政策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4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4年5月。
工作或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③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录取原则。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报名流程
“积分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7月1日—7月3日:打开“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 ,通过“招生入学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7月5日—7月6日:学校对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7月9日: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登录“渝快办”APP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jcjy.cqedu.cn/zsxtwt/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