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文旅消费券
一、用券时间
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可以在宜昌市域内指定商家消费上述相关文旅产品线上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指定商家及宜昌市域外旅游。
在抢到消费券之后,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最长不超过15个自然日24:00,逾期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如2024年1月9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当用户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消费券及已支付资金将原渠道退回游客,且该券可重复使用。
二、抢券规则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本人手机在美团、携程、同程、去哪儿网四个手机APP进行实名登录后,抢领新春“极目楚天 钟情宜昌”文旅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入选服务平台抢券,在同一平台不同消费券品类中可分别抢领一个面额。
三、用券场景
消费券需到活动指定的线上平台下单后,在景区、酒店、民宿、餐饮场所、演出机构、冰雪场馆、温泉景区等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能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消费者在下单购买或支付消费券适用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时,应在享受平台和商户已有优惠折扣后,于最后支付环节使用消费券。消费券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兑现,不找零,禁止倒买倒卖,禁止反复流通,单笔支付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