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1)获得零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2)获得餐饮到店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餐饮场所或商家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3)获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4)获得文旅消费券的用户,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和演出场馆等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文旅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零售、餐饮到店消费券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或刷脸支付;使用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小程序支付 ;使用文旅消费券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