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老年人景区免门票及乘坐公共交通优待政策
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本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车船、飞机,优先托运行李、物品,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二)优先办理金融、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业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关单位应当提供特需服务或者上门服务;
(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四)免费进入政府兴办或者给予资金支持的公园;
(五)进入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文体娱乐休闲场所票价优惠。
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外,还可以在本省范围内享受下列优待:
(一)免费进入景区景点;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条件,可以扩大老年人享受优惠待遇的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应当在醒目处设置优待标志,有关工作人员或者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当主动告知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