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调整
调整时间
2024年7月1日
调整详情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24〕1号)的规定,按照市统计局2023年度汕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数据,确定汕头市(含区县)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24336.00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920.32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4336.00元×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