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业务咨询电话:市本级
工伤认定业务咨询电话:3026077
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咨询电话:3077317
工伤参保业务咨询电话:3078262
工伤待遇业务咨询电话:3078623
工伤保险特殊情况的办理
(一)为避免因工作调动的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出现空档,在原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中断手续时,新单位也可以在当月同时办理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但两家单位需分别缴纳该月的工伤保险费。
(二)对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施工期内的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其上岗前及时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参保手续。
(三)参保单位如遇无法正常办理参保或缴费的问题,请在当月及时联系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征收部门进行解决,避免因未及时办理参保、未按时缴费造成无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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