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南以旧换新汽车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主体和补贴对象为车辆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应当于2024年3月15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2.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旧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券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4年7月20日之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