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许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报废车时间规定:
报废车辆后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要求在2024年4月24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取得。
2024许昌车辆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条件:
报废注销个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消费者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