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两次重要的变法,第一次就是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另一次就是王安石变法。众所周知,王安石变法是有积极意义的,他的变法如果成功实行,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北宋积贫、积弱的问题,有人甚至将他的变法视为北宋最后一次拯救自己的机会,但王安石最终是失败了,他的失败有多种原因,但今天我们就从王安石的个人性格上来分析他的变法为什么会失败。王安石的个人性格有着两个重要的缺点,这可能也是我们很多人身上的缺点,这两个缺点,一个是“独”,一个是“急”。
一、王安石太独,打倒了任何一个反对他的官员,北宋从此没了监察
王安石做的事情叫做“变法”,既然要变,那就一定会有人反对,这再正常不过了。有的人是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反对新法,有的人是因为没有充分理解新法而反对,有的人反对得彻底,有的人只是反对一部分。可是王安石对于有疑问的人采取一律打倒的政策。其实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北宋朝廷里那是集中了一批在古代历史上都非常有名气的臣子的,例如韩琦、富弼、司马光、苏轼、苏询等等,其中司马光对于新法是极为地反对不假,而苏轼等人却只是觉得王安石的一部分主张不可行,而另一部分的改革措施还是不错的。结果王安石不管不顾,将这些人一棒子打死,全部都调离中央。
更有甚者,王安石为了不让杂音再传入自己的耳朵里,对于北宋设立的专门提意见的部门御史台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他竟然将御史台的官员一个不留,全部罢免,史称“一台尽罢”,这样一来使得北宋的监察机关完全失效。以致于王安石无论如何做,他所听到的只有赞同的声音,他自己完全陷入了闭目塞听的境地,无法自拔,大大增强了变法实践的盲目性。就算王安石都做对了,能力也超强,御史台的人能力差,理解不了新法,只会给变法添麻烦,可是王安石却没有想过,就算他是圣人,做的事样样都对,不需要监察,可当他百年以后呢?下一个掌权者也会样样都对,也是圣人吗?王安石完全没考虑到百年社稷。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一旦有昏庸的掌权人上台又缺乏监督,那该怎么办呢?其实也就是从王安石开始,北宋的权力缺乏制约,而这个问题一直持续到北宋亡国。
王安石为了自己变法的便利,将这批有能力又正直的臣子都打下了台,这样一来,他就必须选择另一批臣子来执行他的政策,这个时候,他能选择的就只剩下那些拍马钻营之徒了。这些人的确没有反对王安石的政治主张,但他们绝不缺乏自我意识,很快他们就学会了如何利用新法来为自己谋利,这就更败坏了新法,加速了变法的失败。这就是王安石的第一个性格缺点,就是“独”。
二、王安石要求变法立刻生效,导致官员在执行时粗糙应付了事
王安石的第二个性格缺点就是“急”,俗话说得好,事缓则圆,生活中的事情如此,更何况是治理一个庞大的国家,那是因循日久,千头万绪。可是王安石却要求他的变法立马见效,短时间内推出了好多种新法,上到官员下到百姓是应接不暇,原来平静的生产生活倍受骚扰。青苗法、免役法、淤田法、方田法、保甲法等等,百姓和官员们往往还没弄清楚上个法是怎么回事,下一个法紧接着就来了。官员们天天学新法学政策,这就有点儿像现在有些公司一天到晚忙着开会、忙着汇报、忙着总结,弄得员工的本职工作都没有时间去干。
王安石很着急,急得没空让法律认认真真地执行下去,这也让很多本该对老百姓有利的法律,最终却变成了剥削百姓的新工具。就好比说青苗法,所谓青苗法是政府在农民青黄不接、无粮可吃的时候给农民发放贷款的一项法律,等到第二年丰收,农民有余粮,再将钱还给政府。如此一来,政府得到利息收益,百姓也能够度过灾年。想法本来是不错的,可是王安石的急让这项法律执行得那是相当粗糙,王安石很急,所以他给下面的执行官员下达了一个额度指标,每年必须贷出去多少多少钱,收回来多少多少利息。
老大在上面天天催,怎么办呢?下面的人自有对策,比如十户人家里只有一户需要货款,但是因为上面催得急,基层官吏也就不去调查这户人家到底是哪户,而是随便抓一户人家,要求这户人家贷款。到最后,地方政府执行青苗法就变成了强制贷款,强行收租,把额度指标完成了事。就好比公司里一个项目负责人五分钟一催十分钟一问,那下面的职工能把这个活儿干细了才怪呢。
结束语
王安石其实是一个极有才华的人,他是真正地能做到过目不忘,下笔千言的人才。但是任他是如何的大才,也只不过是青史上寥寥的几笔,真正值得我们铭记的是一个人越是大才就越要提醒自己戒独、戒急。
每个人都需要以他人为镜,来反思自己,并时刻调整自己的行为。而一个当权者太独,一味地清除异已,便很容易走向一个极端,并且无法察觉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导致一错再错。如果一个人做事太急,就会忽视客观条件,一味地以主观意识来推动事情的发展,违反了事物进展的规律,那就什么也做不成。
我们看历史不仅是要宏观地看,也要微观地看,看到历史人物伟大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不足的一面,并从中进行反思。王安石变法失败对北宋来说,对他自己来说都是很可惜的,但也要明白虽新法是好的,但王安石如此推行,失败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