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增2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江津区)
7月30日8时30分,江津区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男,22岁,7月29日因发热到江津区一医疗机构就医,7月30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正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病例2,女,24岁,为病例1女朋友,7月30日作为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正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市、区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追踪排查相关人员,对相关人员和环境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重庆市最新隔离政策:
重庆市外来重庆的:针对低风险地区来渝旅客,请按工作人员要求出具渝康码或健康码。
中(高)风险地区回重庆:
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疫情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渝返渝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在机场、火车站等所在辖区配合管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
对从重庆入境来渝返渝人员落实“14+7+7”健康管理(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对从外省(区、市)入境,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入境时间不足28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阴性证明的,抵渝后继续实施“7+7”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参照重庆入境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