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自即日起,宝鸡市公安局面向广大网民征集网络谣言线索,对其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网络介质(例如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邮箱等)编造、传播虚假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线索。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信息线索。
(三)其他互联网违法犯罪和不良信息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涉事或涉案网页、网文、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出现时间、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公安部门举报:
1、举报电话:0917-3259828
2、举报电子邮箱:bjwyjb@126.com
3、通过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向“宝鸡网警”(宝鸡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账号)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