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人才公寓拟入住人员公示
根据《许昌市发展人才公寓实施办法》(许建发〔2022〕29号)和《许昌市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许人才办〔2023〕5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查询、市人社局资格审核、市委人才办确认。此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35人,其中33人符合入住资格,享受租房补贴;1人符合入住资格,不享受租房补贴。现对2024年第一批人才公寓入住人员34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许昌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322窗口
联系电话:0374-2628875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