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4年2月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财政局、动迁办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优惠政策的意见》发布: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单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再提高10万元;
拓展内容:
新沂落实公积金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支持淮海经济区11城互认;江苏省内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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