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婚假按照《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15天(含法定婚假3天)执行。
前三天是国家规定的,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南京市婚假延长的十二天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拓展内容】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
在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同时,江苏也充分考虑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父母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