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直事业单联考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9日至30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
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