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潍城区残疾人证办理流程指南
申请与受理
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提出申请,按照办理时间到区人民医院残疾人证受理窗口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申请人,经街道残联向区残联申请,由区残联协调潍城区人民医院和评定医生,定期组织集中评定或上门评定。)区残联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信息确认后受理。
残疾评定
区人民医院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评定结论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审核与发放
区残联对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录入残疾人证系统,予以批准,核发残疾人证。由街道残联工作人员领取发至申请人。
申请条件
具有潍城区户籍及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非潍城区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居民。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3.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申请办理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4.申请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3张。
5.非潍城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有效居住证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办理时间
残疾人证办理采取每月集中办理的方式。每月第二个周二(逢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为集中申请、受理时间。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单独办理。
办理地点
潍城区人民医院一楼残疾人证受理窗口(西园街与怡园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咨询电话
潍城区残联:818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