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消费补贴计划(最新消息)
第二期五千元电子消费卡8月开始,行政会今日下午发布《第二期消费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行政会发言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法规规定发放对象为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每名澳门居民须在指定期间内领取消费补贴,发放金额为每人5,000元澳门元,每日使用上限为300澳门元。
已持有第一期消费卡的居民,可于7月27日至12月14日期间,直接持卡到全澳包括政府部门、银行、社团及企业在内190个服务地点的加值机拍卡加值,无须事先登记或预约。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加值,拍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