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开放物业小区保障居民复工复产及生活秩序的通告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香洲区疫情防控实际,通告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推广宣传“粤康码”,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公共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进行全面宣传,要求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申办个人“粤康码”,出入物业管理区域时主动扫码或出示个人“粤康码”,配合物业检测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工作。
二、开放使用物业小区内公园绿地、运动健身等室外公共场所及设施设备,相关场所和设施面向小区业主开放,使用人应佩戴好口罩,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并要及时洗手消毒。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巡查,加强设施设备消杀工作。物业小区室内公共场所暂不予开放。
三、开放使用物业小区内信报箱、快递柜,邮政、快递工作人员经登记、测温后,允许进入小区内将邮件、包裹投递至信报箱、快递柜。物业小区门岗或楼栋大堂有条件存放外卖商品的,允许外卖员经登记、测温后进入小区,将外卖存放至小区门岗或楼栋大堂。邮政、快递及外卖员不得上门入户,不得在物业小区公共区域随意走动或逗留。
四、开放送水、送气、生活维修等便民服务,相关工作人员经登记、测温后,允许进入小区上门入户,不得在物业小区公共区域随意走动或逗留。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体温检测和“粤康码”扫码登记时,发现从湖北及境外返珠未满14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物业小区,并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所在社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投诉电话:2635802
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