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须满3个月(含)以上,最长12个月。
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一)《汕头市就业见习补贴(政府支付部分)申请表》(表单1);
(二)《汕头市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见习人员签名)(表单2);
(三)见习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复印件;
(四)见习单位认定文件(表)复印件;
(五)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六)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八)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明细账(单);
(九)单位银行账户。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审验。所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见习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